老人家早年丧夫,独力把独生儿子拉扯大,年迈的时候拥有自己的居所。儿子结婚跟老人家一起居住,老人家把房子的所有权给了儿子。未几婆媳母子不和,儿子媳妇勒令老母搬出,老母走投无路,到老年中心哭诉。
老年中心工作人员无不义愤填膺,支持老人家跟儿子打官司讨回公道。彼时是2001年。
到了2008年底,也就是不久前,法庭作出判决,老人家重新拥有房子的所有权,并勒令儿子媳妇搬出。
老年中心上上下下无不欢欣鼓舞,为老人家高兴。
儿子搬出几天后,向老母认错,于是,老母不但重新让儿子媳妇搬回来居住,而且重新把房子的名字过给了儿子。
此事好比一个巴掌,狠狠打在老年中心上上下下工作人员的脸上,打得人人面目僵硬,从此老年中心举办任何活动,老人家再不获邀请,老人家也无面目见老年中心任何人。
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人家母子不和,带着耳朵听就好,千万不要替人出头。我们广东人有名言:“宁教人打崽,莫教人分妻”,说的就是这个道理。父母儿女之间的血缘关系,原子弹都拉不开;而夫妻情分,也许只要一个巴掌就能报销。
2 条评论:
无语!
不再邀请老师是不对的,老人自己觉得无颜面也是一种错误。
就这样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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