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拜金女宣告: 宁可坐在奔驰里哭, 也不要骑在自行车上笑. 这句话道出了她们的价值观, 非常简单, 有钱就好; 也非常绝决, 为了钱, 可以用笑来换哭.
老比以为, 如果此宣言改成"与其骑在自行车上哭, 不如坐在奔驰里哭", 或者"与其骑着自行车笑, 不如坐在奔驰里笑", 那么还有点靠谱. 毕竟, 相同的遭遇下, 手里多几个钱总没坏处. 问题是, 拜金女发表宣言的时候, 只想象得到坐在奔驰里哭, 乃喜极而泣, 至少比乐呵呵地骑车快乐, 所谓鼠目寸光, 此之谓也; 把哭和笑两样南辕北辙的东西拉到同一个层面来比较, 逻辑混乱, 此之谓也.
最近年轻女演员被富豪亲夫杀害一案, 为此宣言下了注脚. 那女演员为了坐在奔驰里哭, 从此再也没得笑了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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