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读大学的时候MJ正红得不行,同学基本是他的粉丝,我是个例外。那时我迷古典音乐,不是抗拒流行歌曲,而是更喜欢古典音乐。任何东西要是迷了上去,一定要有共鸣的,MJ载歌载舞当然妙不可言,然而我这人思想很放得开而肢体很僵硬,于是只仰慕而不参与,好比从这座山脚下看另外一座山的顶。
MJ后来更红了,比红得不行还要红。他是MTV的创始人,参与演出的人有Eddy Murffy,还有另外一个MJ,麦克左敦,我唯一的体育界偶像。想想看,什么样的面子才请得到这两位在他的MTV里当配角。
MJ除了歌舞出名,一张脸从黑变白也很要得,加上下巴整了个窟窿,鼻子由宽变窄,典型的整容失败。还闹了官司,据说性侵犯儿童什么的,后来均不了了之。MJ的老婆之一是丽莎玛莉皮里士利,猫王的独生女儿,当年全球最富有的少女。种种事情为名气所累,引起传媒追逐,好比蜜蜂见到蜜糖。
最近MJ的死讯传来,死于安眠药,为了睡个好觉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。MJ既死,传媒众口一辞,没有一句坏话,跟当年他整容打官司的时候完全是两种表情。
阿比问我MJ那个世代的事情,于是买来了大量MJ的MTV。为了陪阿比自己也看了起来,对MJ的评价只几个字:用灵魂跳舞。这是我十来二十岁的时候所看不懂的:灵魂。
2 条评论:
看关于杰克逊的前前后后种种报道
俺就想起你当初写龙文章时提到的一句:
想要事情原来的样子
我们家小朋友说看他小时候那个样子多好看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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