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中国女子在想在美国苹果店买超过两只五号手机,然而店里规定每人限购两只。该
女子争辩不果,发现其他顾客可买超过两只,于是掏出手机拍照。苹果店报警,未
几美国警察至,向该女子发出禁制令,从此该女子不得进入苹果店。次日,该女子
进入该苹果店,又把美国警察招来,命令女子离开,女子不从,美国警察还以电击,
将女子打倒在地,女子尖叫之声不忍卒听。
消息在网上迅速传开,跟贴不计其数,竟没有一贴是同情那女子的。有好事者总结:
“经常去美国的人要记住三点:1,消费者在美国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上帝,商家有
权利随时中止服务。2,在美国警察面前装疯卖傻玩赖撒泼,轻则电击,重则枪击,
无论男女老幼。3,美国是法制国家。”
老比过去曾撰文,分析中国消费者在欧洲花钱而不受尊敬的原因,拜金使然。中国
人以钱为神,钱在手,自己就是上帝的主人,那气派还了得呢! 老比想像,那女子
买苹果的时候一定有点旁若无人, 如果她懂得客气点礼貌点,谁还跟钱有仇怎的!
写到这里,老比发现自己也不同情那女子,呜呼!
该女子这种人物满坑满谷,多说无益,这回想说的是广大网民的反应,竟然如此一
致。我们想像一下,如果该女子不是挨了美国警察的电击,而是挨了中国警察的电
击,那 又是一种什么场面?估计,情况会正好相反,怒斥警察。也就是说,我们一
致地认为,美国警察打人是在执法,中国警察打人是在侵犯。这件事情告诉我们,
我们判断一件事情的对错,已经没有了自己的标准。说到底,我们是个什么人自己
最清楚,中国人不守法,所以中国警察也不守法;美国佬守法,所以美国警察也守
法。中国人在美国挨了揍,客气点说,“不懂美国法律和当地语言,所以有此误会”;
客观点说,“活该”,如此回贴者如过江之鲫。
最近很流行“制度”一词,什么奇难杂症,一律往“制度”上贴。大至官员贪污受
贿固然是制度问题,小至违反交通规则,也是制度问题,不但默默无闻的小民如此
说,就连赫赫有名的作家也如此说,仿佛只要制度全部改成美利坚,大家就好像冬
天洗热水澡一样从头舒服到脚趾尖。老比想说,看看那个买苹果的女子,人已经到
了美利坚啦,已经在美利坚民主法制的制度下啦,结果又如何。
这不是那女子一个人的问题,而是我们每个人的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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