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2月10日星期一

蚕食




海外新闻网页时不时有关于王立军当公安局长在位时的一些恶行。总结了一下,不
外是:

好色。证据是王局长最喜欢去女警中队。去什做么呢?语焉不详,留下巨大的空间供
读者浮想联翩。到目前为止,还没有一个女警察挺身而出,揭露王局长色狼行为。


恶待下属。据闻王局长对警察着装要求一丝不苟,常常把吊儿郎当的警察叔叔吓得
魂不附体。老比认为,穿制服的行业,把制服穿整齐了是职业的基本要求,人家兵
哥哥叠床被子都要叠成豆腐块,警察制服穿整齐了不算要求过份吧?

王局长迫害警察的罪状还有一点更重要的,就是半夜三更,召之即来,来之能出发,规
定时间内要到达案发现场。此之所以重庆人民爱王局长也。

兴起冤狱。据说是王局长的贴身秘书揭发的,连倒水拿拖鞋之类的婆妈事,一件没
办好拘居留300天,诸如此类。老比算了算,如果王局长每件事都这么干,那么从秘
书出身到这把年纪不够他住拘留所的。

当然还有所谓“黑打”,满清十大酷刑不能望其项背。黑打的目的是什么,传言到
此戛然而止。

最近薄太子那边安静了,倒是王局长这边不紧不慢地热闹起来,罪状循序渐进,趁
着王立军入狱不能为自己申辩的时候,一点一点蚕食他的人品和功劳。欲加之罪,
何患无辞。

真是可惜了这一表人才。要是在古代,王局长这种人,曰“干吏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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