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5月11日星期一

老比看阿译

跟老思说过等看完了团长小说再写阿译。终于没忍住手,那边回了贴这边就写上了。

阿译这厮,我谈不上喜欢,但是却理解。

阿译有小资水平的认真以及情调,这不是他的错;然而他希望他的小资被炮灰们理解和认同,这就是他不对了。最初作为伙食组的组长,他认真地用粉笔在板上写“猪肉白菜炖粉条”,带着感情地回顾前天和昨天的伙食以对比今天的大菜,目的当然是希望带出“猪肉白菜炖粉条”后面的意义,然而炮灰们的理解仅止于“猪肉白菜炖粉条”,没让他把话说完就各领一件事忙活去了,并且把最艰巨的任务----猪肉,留给了他。果然猪肉被他弄回来了,因着这块猪肉,他应该有一篇慷慨激昂的演说,然而只说到“要求给我打折”,就再没了下文。炮灰对猪肉白菜炖粉条的理解就是猪肉,白菜,粉条,这阿译想人家有更深入的理解,不是自作多情是啥。人家烦啦就不要求不识字的明白自己。

阿译在炮灰收容所里还种花树。该花树后来被东北佬迷龙好像鲁智深拔柳树一样给拔了出来,原来那花树的根有一米之围,阿译固不满,我更恨迷龙,可惜的是我不在那小说里。

阿译还听靡靡之音。当各地炮灰在唱家乡戏曲的时候,这厮唱那个时代的流行曲,词很幽怨曲却难听,阿译唱得仿佛玻璃刮在金属上,不忍卒听。阿译是炮灰里一颗不同色的灰。

阿译遇见了他的学弟张立宪,对张学弟发乎情,然而张学弟对阿译止乎礼。后来遇到叫人如沐春风的唐基,做了唐基在炮灰团的眼线,时不时上师部汇报什么的,似乎不大好但是却好像也没惹出公愤。

公审龙文章的时候,在法官们面前,阿译哭,他说情愿为龙文章死。烦啦妒忌阿译,因为他认为这种话该由他说出来,现在被阿译得了这么大的一个彩,运气总是落在不应该的地方。

炮灰们跟阿译保持着距离,而烦啦最喜欢损阿译,阿译每每被损得无言以对。这两个是炮灰团里的读书人,因为懂得,所以相轻,当然还有潜意识里的亲切。

电视剧里有一出比小说好,就是阿译烦啦合力指挥炮灰团骂粗话那一段,看一次笑一次。

演阿译的演员,第一次看他的时候是在康导的《一针见血》里,演一个追求女主角的病患,只几个镜头,印象不浅。演阿译,这个人是够了。

5 条评论:

sisi 说...

鼓掌!
两个巴掌拍得响!

鱼有自己的世界 说...

阿译是那个只读过参谋的上海人?

阿比妈 说...

刚出场的时候是个从未上过战场的少校。

不眠夜 说...

没看过小说

比蜗的几笔
比长篇电视剧的满

阿译是没有打过仗的军官
听他一句:吾宁死也
知道他身上有着被“靡靡之音”包裹起来的血性

迷龙夫妻夜半一出戏
大家呢因为被吵睡不了觉,叫骂
阿译呢,被吵,看不了书,只好睡觉
知道他真是个地道读书人啊

阿译不是烦了也不是不辣
阿译不是龙文章也不是虞美人
他就是他嘛
小毛小病但是看中军人的荣誉

此乃上海人看阿译
:P

阿比妈 说...

还是仙女明白阿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