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8月19日星期五

婚姻大事

近日, 新婚姻法隆重推出, 规定女方不可以得到由男方父母出资买给男方的房产, 一时关注者众.

制订这条法律的人, 首先是一群对生活没有感觉的人. 我们的法律制订者, 首先不能感受到的是女主人在家庭的地位和对家庭的付出, 试问, 一个家庭的产业, 女主人竟然没有拥有权, 天下没有比这个更不把女主人放在眼里的法律没有?

结婚虽是两个人的事, 然而牵涉到两个家庭好多口人, 彼此融入已经非常不容易, 这新婚姻法好比火上浇油, 首先就让妻子跟丈夫在经济上划清界限, 你娘给你个首期, 叫俺帮你还贷款, 真是门都没有! 生生把自己老婆逼成个外人. 这几天, 网络上流行一个新的生活计划: 住老公的房子, 存自己的工资, 存够了, 以自己妈妈出钱的名义给自己买房, 然后出租, 租金归自己. 各位男士, 如果你老婆不帮夫, 要骂就骂新婚姻法, 女人再强毕竟也是人, 强不过法律, 如果法律规定她离了你一无所有, 你真的别怪她未雨绸缪.

新的婚姻法的这条, 仿佛是为了男方的财产不落入外人之手. 然而, 老婆是外人还是你儿子的妈是外人? 结婚的目的, 不过是想把一个外人通过婚姻关系变成内人吧? 许多人结了婚, 当中总有人离婚的, 如果在国外, 考虑到离婚妇女的种种困难, 于是把女性归入弱者一群, 婚姻既然已遭不幸, 那么在物质上尽量补偿, 以便她们能更快地适应生活. 同情和帮助弱小, 正是一个文明社会的体现. 现在婚姻法这种搞法, 到底是因为中国女人强大呢, 还是法律制订者专挑软柿子捏呢? 老比身为虎协会员之一, 想告诉大家的是, 母老虎毕竟属于一小撮.

婚了的男女, 在新法律面前, 吵闹归吵闹, 不服归不服, 日子还是得过下去. 问题是那些未婚的, 在新的婚姻法面前, 个个变成哈姆雷特, 结, 还是不结, 这真是个问题.

当然, 新婚姻法并不是百无一用, 它的适用范围仅在毫门绣户, 比如, 霍家, 只要霍公子结婚后要着牙就不买房, 那么万一离婚, 郭小姐一块板砖都抓不到; 万一白头到老儿孙满堂, 霍老太太名下依旧没有霍老太太爷祖传下来的财产. 这就是法律.

2 条评论:

sisi 说...

这样的话,女人生完孩子,把孩子更多时间的丢给长辈了。
抚育孩子本来是社会人生第一要则,可是女人在家里哺育孩子的过程中,精力不够,再学习的时间很少了,工作丧失晋升机会,男人在外面各方面进步,升职加薪,一旦离婚,女人净身出户得不到补偿,一方面人类的母亲得不到保护,另一方面人类的孩子得不到完整的教养,这说明社会进步还是退步呢?

阿比妈 说...

言之有理.
女人在家庭的工作, 其意义一点不比男人在社会上的工作小. 问题是, 男人的工作可以用收入来衡量, 女人的工作, 要等到小娃长大有没有出息来评定. 短视者, 只见女人张口吃饭, 于是干脆拿掉女人最后一点尊严.
所以说, 这新婚姻法是用屁股想出来了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