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应该是看过点书的人。年轻的时候稍微多个钱都去买书了。这样算下来,应该有很多藏书才对。
刚刚大学毕业的时候,特地花钱雕刻了两方印章,一曰“蓖麻”,另一曰“藏书”,但凡有了新书,打开扉页首先塌上这两方红豆腐,一来以示有主,二来显示学位,连《梦的解析》上都有这两块朱红。
然而,搬家了。我带不走那么多的东西,尤其沉重的书,于是,书好像废纸一样被扔掉了。你们以为我很伤心是不是,我也以为是,但是不,我一点也不伤心。搬了好多次家,扔了好多次废纸,我没有一次难过的。到最近才明白,原来,我已经把书榨干了,而被榨干的书,是没有价值的,扔掉一堆没有价值的东西,想伤感但是伤感不起来,文艺青年也不是那么容易装的。
看好书的感觉,像恋爱。爱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,爱得只知道好处而不知道坏处。那就接着爱吧。接着爱的结果大家都知道,发现了坏处,时间越长发现的坏处越多,该分手了,具体地说,该扔了。分手不是坏事,至少对我不是,跟好书的爱情融入了我的血液,变成了其他的好东西,或是坏东西。只是这年头,值得爱的好书越来越少了。爱过三毛,柏杨,张爱玲,现在都分手了;曹雪芹至今爱着,长达27年,还在继续;圣经呢,太深奥,敬仰多过爱。
自己看过的书基本不送人。以前送过,没有好结果,要么知道得比自己浅,在你面前夸夸其谈,貌似知己,其实在后悔怎么把书送给了这样的人;还有一种情况,人家根本不喜欢你送的书,为了给你面子使劲憋着说喜欢,够难为人家的,于是就不送书了。后来还知道不送书的好处:别人根本就不知道你的底细。
有阴险分子想看看我平时看什么书,好了解我的来龙去脉,令阴险们很失望,我家的没有书柜,一个书架放了鞋子,另外一个书架放了相册和水晶贝壳,当然也发现了书,都是八卦杂志,下个礼拜要扔的那种。
我嘻嘻笑。
6 条评论:
好的东西已经成为你脑袋里的精华了.
3毛是初中的爱, 张是大学里的爱,泊我就没爱过.
红楼是好书,真的. 细致美丽!
谁的都看,谁都不爱
这是嘛道理?!
阴险的蓖麻
亲爱的猪蜗,
看书能看到挑毛病了,就是超过该书了。
蓖麻的理论,是我们做研究时阅读论文的目标,每每以此鼓励学生,不想今天被蓖麻提醒!!!
这时候对蓖麻,不竖起大拇指该如何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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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书不需多,看透三两本。
羞愧多少藏书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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